中国政府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许可制度。即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必须为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批准后,方可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许可制度分为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办职业签证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件三个方面。经就业许可同意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一、申请所涉及的部门及流程
涉外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申领《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涉外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申请《外国人就业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申请《外国人居留证》。
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三、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 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可在网上下载);
2. 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
3. 外国人履历证明(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盖公章);
4. 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资历证明,或提供相关学历证明);
5.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
6. 本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正本及复印件);
7. 健康证明(复件);
8. 近期二寸证件照片10张;
9.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当地所在派出所);
四、申请所需时间及有效期限
申请所需时间是20-30个工作日
有效期:1年
(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原件1份,由其本人签字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聘用意向书(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
6、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有效签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7、用人单位与来深就业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外国、台港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委派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
8、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或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9、填写《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一份,由其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10、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相片规格为2寸,一张贴于《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相应处并盖骑缝章;一张交劳动部门办理就业证)。
1、至工作单位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2、至当地商务(外经委)部门办理“外国人入境邀请函”3、持上述两项至外国人所在地当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一次入境有效工作签证4、入境后二十四小时内至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住宿登记;5、入境后至三十日内至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6、入境后三十日内至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一、申请所涉及的部门及流程
涉外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申领《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涉外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境外部:申请《外国人就业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境外人员管理科:申请《外国人居留证》。
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三、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 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可在网上下载);
2. 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
3. 外国人履历证明(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盖公章);
4. 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资历证明,或提供相关学历证明);
5.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
6. 本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正本及复印件);
7. 健康证明(复件);
8. 近期二寸证件照片10张;
9.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当地所在派出所);
四、申请所需时间及有效期限
申请所需时间是20-30个工作日
有效期:1年
(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原件1份,由其本人签字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聘用意向书(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
6、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有效签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7、用人单位与来深就业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外国、台港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委派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营业执照、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
8、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或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9、填写《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一份,由其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10、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相片规格为2寸,一张贴于《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相应处并盖骑缝章;一张交劳动部门办理就业证)。
1、至工作单位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2、至当地商务(外经委)部门办理“外国人入境邀请函”3、持上述两项至外国人所在地当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一次入境有效工作签证4、入境后二十四小时内至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住宿登记;5、入境后至三十日内至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证”;6、入境后三十日内至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